【台灣反宗教者聯盟】反宗教是世界潮流★人需要一生時間培養面對死亡的勇氣★我們能不瘋掉不神經衰弱活著 因為暗地裡我們以為死亡是別人的事的「日常死亡意識」★Googl「陳立民Chen Lih Ming陳哲
★邀請 google「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圖片,可見約300張圖片;在臉書搜尋陳立民粉絲專頁★本blog「主要內容」為右側目錄的「下半部」;目錄依括弧樣式分為《政治學 社會科學原理》、【台灣 台獨 台海】與〔理性哲學〕三類★★眾所周知「民主」與「獨立」是台灣的第一條與第二條國家路線,此外台灣人似沒有方向,版主主張「人權(取代主權、國家安全與民族)是台灣的第三條國家路線」,「理性化是台灣的第四個國家方向」,以及以「台灣民主主體性」為國家原理核心版主認為國家建立的目的在建立善與真的社會及促進人民幸福;為建立道德社會,版主主張「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或尊重人格尊嚴」作為道德基本原理;為建立真的社會,版主創作「政治學的第一原理」與「社會科學成立的必要條件」的概念★Blog標題取名「雲端」之意可見於右側首篇「開拓境界五發明」★2008-2016「台灣最危險的時代」,版主為台灣民主與人權組織「拒統陣線」、「網友行動平台」與「人權陣線」等社運團體帶領街頭抗爭,是為版主人生的「社運時代」或「哲學實踐」時代★曾就讀於德國海德堡大學與Freiburg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班,曾任教大學★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聲援香港反國教 「人權陣線」與「網友行動平台」抗議江陳會 台港聯動
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憲法的重要原理之一為 明訂人民的抗議權或公民抗命權】
【憲法的重要原理之一為 明訂人民的抗議權或公民抗命權】
個人認為,憲法應明訂「人民有抗議權」,甚至明訂「人民有直接抗議權」。人民的「抗議權」或「公民抗命」或「公民不服從」為憲法原理的核心內容,因為權力本質上趨向極權與奴役人民。憲法制訂的目的不在明訂國家權力機構間的關係,而在保障人民對抗掌權者的濫權。
對於人民的直接抗議行動,個人認為公權力在處理時應該讓被抗議者當場看見或聽見,因此不能把抗議者阻隔太遠,也不能過份制止抗議行動;當有室內外或其他阻隔時,要達到讓被抗議者現場就知道的程度,也就是讓被抗議者的幕僚覺得必須當場告知有抗議事件的程度,而非事後告知,也非在媒體報導後才獲知;公權力當然不能讓暴力發生;如果同時有抗議者與支持者在場,公權力要讓各方都能參與,但不能讓暴力衝突發生。
上所述公權力處理人民直接抗議的基本原則個人曾實際應用過。20120810「拒統陣線」及「網友行動平台」戰友與個人到海基會抗議中國海協會陳雲林時,警方以約 20 倍人力壓制我們,並使我們不得有效抗議,個人當場大聲斥責警察,以上面這些話「教導與訓示」現場警察集會遊行原理,那些先犯錯誤的警方研商後改正。
以下附上三張當日照片,其中最後一張是次日自由時報登出的,網址:
http://news.ltn.com.tw/photo/politics/paper/329134
人權陣線、拒統陣線、網友行動平台 召集人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2012年6月10日陳哲邀請網友抗議瘦肉精;「培林來, 瘋」與「拒絕變成瘦肉精人種」文宣
「培林來, 瘋」是陳哲合併當時的「林來瘋」與「培林」瘦肉精二字的合體。英文也一樣。獲媒體廣泛報導。
上6/12日的兩張照片中可見「拒絕變成瘦肉精人種」,這幅文宣更早在3/9已登上自由時報,下為報紙照片。感謝持看板的林森北路蘇先生堅定表情幫忙入鏡。下為此照片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6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