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民黨馬英九時代,台灣民主倒退及人民權利被剝奪,個人與許多人主張重修公投法,個人曾經提出「公投檢驗民主真偽」與「公投是天賦人權」的論述,因為直接公投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原理之一。2016 年我們把民進黨推上政權,一年半之後民進黨不辜負我們的期望,終於將公投法修法成功,打破國民黨設下的鳥籠限制。台灣加油! 民進黨加油!
以下數張照片為個人過去製作有關公投的相關文宣看板:
上一張為 20100626 陳哲(陳立民 Chen Lih Ming)與支持「拒統陣線」的朋友參加民進黨舉辦的「ECFA 反一中要公投大遊行」,所見我們「拒統陣線」隊伍,及陳哲創作的各式文宣大看板,其中之一為「公投是天賦人權」。此為法新社(AFP)當日向全世界所發佈的照片。
上三張為 20100626 陳哲(陳立民 Chen Lih Ming)組織「拒統陣線」參加民進黨舉辦的大遊行時的陣線陣容,可見陳哲創作的「公投檢驗民主真偽」與「公投是天賦人權」大看板。感謝這些支持「拒統陣線」的朋友。
下則為此事件的一則報導:
公投法三讀過關 打破鳥籠門檻全調降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
2017-12-12 13:33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
公投法「雙二分之一」的通過門檻一直被詬病為「鳥籠公投」,新版公投法今天三讀通過,包括提案、連署、通過門檻全面調降。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5/1000,調降到1/10000;連署門檻則從5%降到1.5%,並且新增電子連署;通過門檻則從選舉人總數1/2降為1/4,且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此外,全國性公投可以採不在籍投票,但施行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公投分為3個階段,包括提案、連署和投票通過。過去被詬病的「雙二分之一」制度,意思是出來投公投的人數,需要達到上次正副總統選舉總選舉人數的二分之一,且同意票超過二分之一。以上次正副總統選舉人數來說,至少要有930多萬人投下有效公投票,並且有460多萬人投下同意票,公投才有機會過關。
這次三讀通過的版本,以去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為基準,未來1879人(1/10000)可提案發動公投;提案通過後,需要28萬1745人(1.5%)連署成案;最後,至少有469萬5748人(1/4)投下同意票,且總有效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即通過。
這次三讀的內容還包括,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事項外,其他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公投部分則可適用地方自治條例或是地方重大政策的複決、創制。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不得公投。
而過去被稱為「太上皇」,可以否決、認定公投提案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則在這次修法中廢除。
過去公投連署需要透過紙本,常發生郵寄曠日廢時,或字跡不清、表格太小等問題,這次三讀內容新增了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可以依此來徵求連署。
此外,這次修法內容也新增,行政院得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公民投票。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公投提案後,立法院應於15日內議決,於休會期間提出者,立法院應於15日內自行集會,30日內議決,不過,若提案被立法院否決,兩年內不得再提。
上則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8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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