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 中國擴大極權控制的 新超級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 首次曝光 】

中國人大 5 日發佈從 2016 2020 的《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其中「建立國家安全體系」一章「首次」闡述了中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具體設想。仿效美國與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會議,中共建構了超級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簡稱「國安委」,但其權力遠超過美台的國家安全會議。在中國體制下「國安委」超過中央軍委,也架空了中共的政治局與國家的國務院。這一切表明,在中國,「國家安全」的概念外延的大幅擴展。實質上,它是中共為了保住政權,建立更嚴密控制「警察國家」的新動作。

個人一向反對認為「國家安全」與「國家主權」是政治學上必須消除的觀念,個人也反對台灣與美國用此觀念。現在在中國果然看到,以國安之名行極權統治之時的真相。

「雲端智庫」陳哲 CLM

香港端傳媒的丁丁先生做了非常深入的分析。下為這則分析:

端傳媒 3 8 丁丁

進一步架空政治局和國務院之外,集於一人的最高權力,通過疊床架屋的多套機制,來發號施令。然而執行者仍是同一套部委和地方,其效率,以及能否真正保證國安訴求,不容樂觀。

35日,中國2016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會議公布了《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以題為「建立國家安全體系」的完整一章,首次闡述了中國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具體設想。此前,儘管相關概念的宣傳風生水起,但除了超級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已正式運轉,以及該機構少量人事安排外,幾乎沒有更多消息。

將防止敵對勢力顛覆破壞放在首位
從國際範圍看,「綜合安全觀」一類思想並非首創。畢竟從冷戰結束起,安全環境劇變、不安全因素多樣化,就已是各國面臨的普遍現象。可是國內大書特書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仍秒殺任何世界潮流,因為這幅宏圖可謂包羅萬象——覆蓋了「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社會、科技、信息、生態、資源和核安全……」。

儘管「官方八股」框架描述完美:「以人民安全為宗旨,政治安全為根本,經濟安全為基礎,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但是這幅宏圖從何下手顯然有挑戰。

「國安委」2013年底首次出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中時,就僅見匆匆置於「創新社會治理」一段末尾。直到5個月後,該機構宣布已正式運轉,努力闡釋其偉大意義的官方喉舌,仍對它以對外還是對內為主,說法不一。

兩會期間,人大會議公布的《十三五綱要》的闡述,讓這類歧義迎刃而解。

儘管綱要中,「國家政權主權安全」概念的粉墨登場,已經令世界政治學界聞所未聞,但更令人吃驚的是,在對付三股勢力「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的活動之前,還赫然將「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放在首位。

顯然,防止政權被顛覆的迫切性儼然超越了反恐、反間諜等傳統國家安全威脅。

傳統上,在強力部門中,與大名鼎鼎的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衞」系統、及其耗資千億的龐大「維穩」體系相比,只有作為間諜/反間諜機關的國家安全部,更符合狹義的「國家安全」概念。該系統也曾在各級設立過「國家安全領導小組」,領導狹義「國安」工作及其隊伍。

到江澤民時期,北京開始羨慕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NSC) 在最高決策中的作用。作為總統諮詢機構NSC 成員包括總統、副總統、國務卿、財政部長、國防部長和總統國安事務助理,最高作戰指揮官參聯會主席和國家情報總監,分別充當該委法定軍事顧問和情報顧問,其他政府部門主管和高官,則只在需要時應邀參會。

「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於 2000 年產生,雖然江澤民親任組長,但副組長為分管外交事務的政治局委員,辦公室主任由中央外事辦公室主任兼任,特別是從該小組與「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合署辦公來看,它主要協調對外的國家安全事務。雖然其層級不如 NSC 高,但因為中美基本政治架構的根本不同,也算符合國情的適度學習。

江以後時期,中國國內政策日益特立獨行,與西方在價值觀和規則體系上漸趨對立,中共高層日益強調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習上台後更有個人集權、理論創新和政權維穩的迫切需要。因而,儘管為增加合法性,習的「國安委」仍自稱醖釀自江澤民,但在制度設計上可就大相徑庭了。

於是,中共原有體制中黨政分開、避免以黨代政等難得的進步,現在被指責為「條塊分割,權力過散」。通過增加一個常設機構,就將黨、政、軍、法、經、文乃至社會生活中,凡與「國家安全」沾邊的權力一網打盡,則成了「對國家治理方式的一種新探索」。

如今,在「百度百科」的自建詞條上,居然有人想當然地添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詞條,內容卻只涉「中共國安委」。

北京是否經過修憲,來設立一個影子式的「國家國安委」還很難說。然而,經中共一次中央全會,國安委就獲得全部國家安全事務決策權,只向政治局及其常委會負責。作為最高立法機構的人大首腦,也只是其副主席,國安委的集權程度,甚至超越中央軍委。相比之下,美國 NSC 的決策,還只能靠總統行使其法定權力,並受立法、司法權制衡。

進一步架空政治局和國務院
當前最大的懸念,還是「國安委」的實體化、決策權和機構設置將大到何種程度

一個可以比附的例子是,雖然在網絡領域,原有中宣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工信部、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新聞出版總署等機構多頭管理,但同樣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於 2014 年成立的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簡稱「網信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國信辦」),又單獨設立了龐大的業務職能部門,接管了大量網絡管理和監控權力。

在其首頁頂部,兩個名稱交替顯示,黨政完全同體。

設立這一機構的理由,同樣是因為國務院系統的「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也曾簡稱「國信辦」)難以協調黨中央、軍委、人大等權力機構。然而,其更大的動機,還是中共高層管制互聯網輿論的急迫需要,以及利用信息戰手段,挑戰美國的需要。對促進國內信息化進程,該機構反倒桎梏多於促進。

迴歸國安委,其雖然被解讀為「國家層面的國家安全和危機處理常設機構」,但直至 2016 3 ,在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和新華網的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列表中,都仍有原「中央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而不見「國安委」。

儘管「國安委」被讚譽為「減少條條框框,提升決策效率」,然而在哪些事必須上升到這一層面議決,哪些可以留在原有政法、軍事和外交層面處理,則不易理清。

它與作為「中央直屬部門」的中央政法委如何分工?它與作為「中央直屬議事協調機構」的治安治理、防反邪教、維穩、海洋權益、藏疆、金融安全、對台、港澳、網信、保密、密碼等工作小組(注:各小組名稱全稱在文末)的關係如何?它與國家安全部等政府部門,以及與跨部委的國家邊海防委員會、境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等大批官僚機構的關係到底如何?恐怕擔憂其效果盤根錯節、事倍功半,並不為過。

而從本次人大會議公布的《綱要》中,更不難發現:作為習治國理政的基本出發點、切入點和終極價值之一,政治、國土、經濟、社會、資源網絡等重點領域,均要求制訂安全政策和中長期目標,重要領域、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項目和政策,都要求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這意味着,哪怕只是部分實體化,由於要求所有重點領域,均建立維護國安工作協調機制,「國安委」已然同「深改小組」(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一樣,無異於一個牽一髮而動全身,匯聚大量權力的「小政府」

在進一步架空政治局和國務院之外,集於一人的最高權力,通過疊床架屋的多套機制,來發號施令。然而執行者,則仍是同一套部委和地方,其效率,以及能否真正保證龐雜的國安訴求中的合理部分,不容樂觀。

危及原國安系統部門利益,刺激以「諜」治國
可以預計,隨着《十三五綱要》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提出,在「國安委」的崛起影響下,大陸原有「國保」、「國安」系統均岌岌可危。

「國保」近來盛傳將被取消。據信,其在國內政治保衞領域的蒐集情報、建設(社會監視)隱蔽力量、偵查異見反對案件、控制民族/宗教陣地、打擊邪教組織等職能,仍將分散到更加合法化的刑偵和治安等部門。從1993年生效的《國家安全法》,於2014年被狹義得多的《反間諜法》取代。

而《十三五綱要》,則要求整合不同領域的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及情報蒐集分析處理能力。從對國家情報工作專門立法的動向看,「國安」系統也必然失去對「國家安全」的權力壟斷。

受此刺激,20142015年的國家安全部系統,主動披露破獲間諜案的報道明顯增多,可是這些案例到底泄露了什麼?

20153月,河南國安公布的該省首起間諜案中,一名的士司機為境外機構觀察空降兵某部的機場位置、周邊情況和機型;7月四川國安近十年首次公開披露的間諜案中,某軍工單位的4名泄密者,有的提供了軍品型號、產量、特殊材料、定型試驗時間和故障情況,有的提供了航空航天內部刊物;11月,吉林白山軍分區擒獲一名拍攝和手繪中國邊境兵力分布的外籍間諜。

這些案例中泄露的當然有軍事機密,然而範圍和程度被嚴重誇大。近年北京加強了對網上發布和傳遞國家秘密的監管,最大問題仍是「密無邊際」。雖然北京近年一直要求加快明確「密」和「非密」界線的「定密」工作,但由於風聲鶴唳的觀念,加之官僚機關既要靠「密」吃飯,又不願擔責,秘密過寬、界限模糊的局面毫無改觀。

實際上,大陸有的專家在渲染間諜威脅時,也承認有「主動向我方販賣情報的」,這說明「中國也蒐集/收買外國情報」;國安部一專家在強調「網絡間諜活動近兩年越來越活躍」時,居然也以「他們從網上看到的言論中就可以發現若干有價值的情報」為例,然而後者完全是合法的行為。

上述河南案例中,百度上就有來自中國「高分一號」衞星拍攝的該機場照片,精確到20米,「百度全景」則提供了機場周邊精確到每家店鋪的街景,中國軍迷中認識空軍運輸機機型的數以萬計;四川案例中,內部刊物性質模糊,所載的大量技術探討同軍品生產一樣。而事無鉅細,一切皆密的做法,無非掩蓋了北京軍工的封閉、低效、落後和缺陷,這些問題得不到曝光和監督,其危害遠超這些情報被外界了解。

同時,保密委員會/保密局系統也早已固化了部門利益,比如以保密為由,強制要求地圖產品採用「非線性保密處理技術」,形成圖上位置與實際存在100~600米的隨機偏差。此種做法,除了給官方測繪機構創造鉅額收益,給本國相關產業和國民帶來巨大麻煩外,沒有任何保密作用——因為軍事目標實體位置並不會變,外國情報機構和軍方也不依靠中國地圖,其研判和攻擊絲毫不受影響。

當然,部門利益絕非這種以「諜」治國局面的全部原因。整體上,北京也需要在大陸社會,頻頻渲染國家安全面臨危局、隱蔽戰線鬥爭激烈,從而大樹敵情意識,激發愛國甚至仇外熱情,暗中強化社會控制。

而且,由於北京權力和預算不受社會監督,黨和政府以國民父母自居,只要以安全為名,從整體到細節,任何信息均可只擇有利者公開,其餘密不透風,使以「諜」治國工具如有神助。

同時,北京近年的立法活動,以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等利益為名,全面增大了對公民配合監視、調查的強制性和公安干預公民自由的權限。

201511月,吉林省國家安全廳竟然公布了接受全國範圍間諜行為和線索舉報的專線電話,原因至今不明。該部門要求公民舉報可疑人員「間諜、內奸、策反人員、情報員、外圍代理人」 等,但這只是政治概念而非法律概念,列舉的可疑標準也純屬表面跡象,很多是合法身份或僅表現為言論,完全可能與間諜毫無關係,其中的「敏感問題」和「反動言論」更不是法律上可操作的概念。

顯然,這種制度號召的絕非對現行間諜行為的舉報,而是東德風格的公民大範圍相互監視和告密,侵犯公民自由不說,即使在「專政」話語體系內,誤解、誣陷和栽贓風險也很高。

20158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一夜新增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和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等20項罪名,令人恐怖。

而高瑜案、以及銅鑼灣書店案,均不過是才剛剛開始。

這一切表明,在中國,「國家安全」概念外延的大幅擴展,絕不只是為適應當代國家安全保障多要素交織的趨勢,而說它是權鬥利器和治國法寶也流於表面。實質上,它是北京政權焦慮的集中流露。而《十三五綱要》裏「保江山」的全新動作,也標誌着共產主義國家在危機時刻,強化「警察國家」色彩的天性,正快速復甦。

註:小組機構全稱為: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中央海洋權益工作領導小組、中央藏區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中央新疆工作協調小組、中央金融安全指導委員會,與有中共中央/國務院雙重身份的對台工作領導小組、港澳工作協調小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保密委員會和中央密碼工作領導小組。

(丁丁,中國政治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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